平政任字〔2018〕1号
平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兆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郭兆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平组干字〔2017〕51号),经2018年1月4日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郭兆辉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建辉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贵才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素兵同志为县文化局副局长;
张旭东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王奕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增明同志为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永昌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贾军民同志为县医疗集团常务理事;
刘 蛟同志为县医疗集团常务理事;
王培德同志为县医疗集团常务理事;
刘贵平同志为县医疗集团常务理事;
赵 军同志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
董树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赵军长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张学文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耿素芳同志为县文化局主任科员;
李晋鲁同志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傅文斌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程 才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李 强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贾元庆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副主任科员;
朱建英同志为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邱鲁霞同志为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韩崇智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耿秀春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侯洪波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郗建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王 伟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晓芳同志为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副主任科员;
王 河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科员;
姬振慧同志为县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免去:
赵 军同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职务;
赵军长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学文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耿素芳同志县文化局(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赵素平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职务;
任海平同志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军民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平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