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成立于一九九四年九月,归县政府直接领导。主要负责对县城城市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协调。下属单位有:平定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平定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管理办公室职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工商管理和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其它职责中集中行使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执法大队负责完成城市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更多>>
111 一、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素质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整体水平。严格执法,从严治队,建设一流队伍。 三、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三理、四心、四样、四不准”。“三理”即:纠正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 更多>>
欢迎光临
平定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