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教育知识 


1.家庭主要有哪些职能?            2.什么是婚姻自由?
3.什么是一夫一妻制?
             4.如何合理安排家务劳动?
5.家庭储蓄的种类有哪些?
        6.什么钱适合存活期?
7.什么钱适合存定期?
             8.什么钱适合存零存整取?
9.什么钱适合存存本取息?
       10.如何使储蓄实现利息最大化?
11.家庭主要有哪些消费? 
       12.家庭合理消费有哪些技巧?
13.家庭教育有哪些特点?
         14.家庭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15.独生子女有哪些缺点?
         16.家长应如何对独生子女进行教育?
17.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
         18.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
19.如何待客?
                   20.如何做客?
21.如何与左邻右舍和睦相处?
    22.人类需要的营养素有哪六大类?
23.家庭如何做到合理膳食?
      24.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吗?
25.什么是遗弃罪?对此如何处罚?
26.结婚一定要登记才算合法吗?
27.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反悔怎么办?

28.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考虑哪些问题?

29.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怎样判决?

30.人民法院怎样处理第三者插足离婚案?

3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但对抚养子女问题有争议怎么办?


1.家庭主要有哪些职能?

    生产职能、消费职能、生育职能、抚养和赡养职能、教育职能、娱乐休息职能、满足性生活的职能。

2.什么是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成年男女有权根据本人的意愿自由地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迫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3.什么是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就是任何人不得同时具有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男女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结婚。一夫一妻制反对非婚同居、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合理安排家务劳动?

(1)家庭成员必须分工协作。

(2)科学安排家务劳动的时间,提高家务劳动效率。

(3)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和社会服务减轻家务劳动的繁重程度,如购买洗衣机、电饭锅等减轻家务劳动强度。

(4)努力使家务劳动变得轻松活泼,富有情趣。

5.家庭储蓄的种类有哪些?

    家庭储蓄是家庭经济积累的手段,是家庭聚财和生财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合理选择家庭储蓄的种类非常重要。家庭储蓄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整存整取:分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等数种,一次存入一笔钱,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期限越长利息越高,不到期可提前支取,但利息改按活期存款计算。

(2)零存整取:分1年、3年、5年三档,每月固定一定数额的钱,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存本取息:档次同上,一次存入一笔钱,以后逐月领取利息,到期时还本。

(4)“大面额”:是一种固定的存单,记名或不记名,不能提前支取,利息比整存整取高。

(5)活期存款:随时可存可取,利息最低。

(6)“通知储蓄”:分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等期限,存时期限不固定,取时按实际存期付不等的利息。

6.什么钱适合存活期?

    暂时不用,但不知哪天会用的钱,适合存活期储蓄,具体说有这么几类:

(1)日常生活费用。人们的收入常常是按月取得,但不是在收入的当天或三五天内都花掉,就适合立一个活期存折,可以三五天或一周支取一次。假如月初存入1000元,到月底逐渐取完,所得利息很可能够买当月酱油、醋、盐。

(2)准备大宗支出的钱,暂时没花的。比如存够了钱想买大件但还没买,或想投资某个领域还没拿定主意,这种钱数额较大,尽管活期存款利息很低,也不可忽视。

(3)已确定支出时间,但够不上定期的,最好也存活期,一是安全,二是能得利息。

7.什么钱适合存定期?

    定期就是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存期和利率都是在存钱时确定好的,不能没有到期就提前支取,否则就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那就吃亏了。所以,只有在一定期限内不用的钱,才适合存定期,而且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这里很关键的一点是把期限确定好,比如存一笔定期1年的钱,结果半年刚过便有急用,不得不提前支取,这半年银行只按活期存款的利息计算,就不如当初存半年定期,那样利息比活期的高得多。鉴于期限越长,利率越高,所以定期储蓄是长线投资的一个重要手段,即使国家利率调低,已存的钱利率也不变,而若调高,则从调高之日起按高利率计算,这是银行的惯例,也是国家保证储户利益不受损失的措施。

8.什么钱适合存零存整取?

    对于多数老百姓来说,攒钱的方式都是日积月累,积少成多而存下的,如果把钱攒够了一定数目再存定期,存定期以前这一段要么白放在家里,没有利息,要么逐渐存活期,利息也有限。为此,银行规定了一种零存整取方式,每月存入一定数目的钱,1年后还本付息,这时利息比存活期要高得多。以1996年5月的利率为例,零存整取1年的年利率为7.2%,比活期的2.97%高4.23个百分点,与1年定期比(9.18%)只低1.98个百分点。可见,零存整取是指把每月积存下来的钱进行投资的最佳储蓄形式。

9.什么钱适合存存本取息?

    存本取息的特点是存入入银行一笔钱,本金不动,每月只领取利息。这种储蓄最适合手里有一笔钱,但平日没有其他收入的家庭或个人,如果本金比较多,每月只靠利息即可生活,而不致坐吃山空,因为无论有多少钱,如果只出不进,总有吃完的一天。比如有一笔3万元现金,以存本取息的方式存一笔5年的储蓄,按1996年5月的利率,年利息为10.80%,则每月可取利息270元,这就够一个月的生活费用了,而3万元本金一点没少。

10.如何使储蓄实现利息最大化?

    利息最大化的窍门说来简单:存期越长,利率越高。所以在期他方面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存期延长,收益自然也就越大了。银行的定期存款分1年期、2年期、3年期和5年期,根据自身的需要,假如可以实现的总存期恰好是1年、2年、3年和5年的话,那就可分别存这4个档次的定期,在同样期限内,利率均最高。如果有一笔钱可以存4年,最佳方式是先存一个3年定期,到期取出本息再存1年定期;假如可以存6年,最佳方式是先存3年定期,到期将本息再接着存3年定期。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争取利息最大化。

11.家庭主要有哪些消费?

(1)生存费用,即用于维持家庭成员生存需要的最基本的吃、穿、用、住、行的费用。

(2)抚养和赡养的费用,即用于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费用。

(3)发展费用,即用于学习提高所需的费用。

(4)享受费用,即享受科学、文化、艺术的成果及旅游等方面所花的费用。

(5)交际费用,即用于亲友之间交往的费用。

12.家庭合理消费有哪些技巧?

(1)按消费需求结构,即按生存需求、发展需求、享受需求的顺序考虑家庭的消费开支。

(2)消费要量力而行。

(3)消费要精打细算,注重效益,不仅要算金钱帐、时间帐、精力帐,还要注重消费每种产品的效用。

(4)消费要适时。在消费中要注意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变化,尽量避免在“过时”或即将过时的消费品上花钱而造成浪费。

13.家庭教育有哪些特点?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由家长自觉地有意识地通过自已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和影响的社会活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有以下特点:

(1)早期性。即孩子一生下来甚至在母腹中就要受到父母的教育(胎教)。

(2)亲密性。即由于父母与子女在血缘、感情、伦理、经济、生活上的特殊关系,便形成了家庭教育所特有的亲密性。

(3)潜在性。是指教育是寓教于日常生活的琐事之中,是在不知不觉地使子女受到教育。

(4)深刻性。由于孩子的秉性、脾气、兴趣、爱好、理想、抱负,父母都了如指掌,致使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才具有针对性和深刻性。

(5)长期性。孩子一生下来要长期生活在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必然具有长期性。

(6)继承性。由于每个人从小都受到父母的熏陶和影响,父母的兴趣、爱好、性格、作风必然要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

14.家庭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教育子女过程中的一致性。家庭教育者不仅有父母、也有爷奶、叔叔、姑姑等,他们在教育子女过程中,教育方针、原则、内容与方法应尽力保持一致。

(2)坚持正面教育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方法。

(3)坚持“启发式”教育。

(4)坚持爱与严相结合的原则。温暖的爱会使孩子觉得父母和蔼可亲,在与父母相处时无拘无束,有利于孩子身心正常发展。严格要求会给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15.独生子女有哪些缺点?

(1)挑吃挑穿,偏食忌嘴。

(2)任性傲慢,为所欲为。

(3)自我服务能力差。

16.家长应如何对独生子女进行教育?

(1)在吃穿上不能迁就孩子过分的要求,不能任其挑剔。

(2)有意识地引导孩子关心别人。

(3)鼓励孩子和小朋友们一起玩。

(4)让孩子从小热爱劳动。

(5)通过表扬使孩子懂得是非。

(6)引导孩子把注意力和兴趣朝着智力活动方面发展。

17.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

(1)夫妻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要平等相处,这是夫妻和睦、家庭幸福的前提。

(2)要正确看待对方的缺点。对对方的缺点应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满腔热情地讲道理,帮助克服,不应指责苛求,要学会容忍对方的缺点。

(3)夫妻要互敬互爱。互敬就是要尊重对方的工作、劳动和学习,尊重对方的兴趣爱好,尊重对方的人格。互爱就是相互间为着对方的幸福去做所需要的一切。

(4)合理分担家务劳动。

(5)彼此忠诚,爱情专一。

(6)在共同生活中培养共同的兴趣和爱好。

(7)建立和谐的性生活。

18.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

(1)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婆婆和媳妇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谁也不要支配谁,谁也不要完全听命于谁,全家的事情商量着办。

(2)相互谅解。媳妇要多体贴老人、安慰老人,不要使老人产生寂寞、孤独之感。婆婆要多体谅媳妇,对待各个子女尽量做到一视同仁,即使媳妇对自己照顾不周,也要有长者的气度与胸怀。

(3)相互交流。媳妇和婆婆经常交流感染,能促进相互了解,消除隔阂。

(4)婆媳一旦产生矛盾,双方切忌争吵,双方都要暂时忍让。儿子要当好“中间人”角色,要保持“中立”,从中进行调解、斡旋,疏通婆媳之间感情上和心理上的隔膜。

19.如何待客?

(1)对客人要热情周到,且不可冷漠了客人。客人来之前,应该先对住所收拾一下,做到整洁卫生;客人来到应站立或出门迎接,面带笑容,请客人进屋就坐;准备一些茶点、糖果,倒茶时,不要倒满,要空出茶杯的五分之一,糖衣桔皮要剥开;对初次来访的客人,应将自己的家人向客人做介绍;对晚辈来客要不骄不亢,对长辈来客要不卑不谄;客人来访,应将手头的事暂放一边,非办不可的事情,应向客人说明,并尽快做毕陪客人;不要在客人面前打骂孩子,或与家庭成员口角、争执;如客人有求于已,凡能办到的应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到了吃饭时间要主动邀客,并请坐在客位;客人告辞,婉言相留,应起身相送,尽量送远,切忌客人出门立即关门;客人走前,切忌频繁看表,这样会使客人感到你是在下“逐客令”。

(2)待客要得体适度,既不铺张也不吝啬,尤其留客人吃饭的时候,饭菜要既丰盛又节俭,要对客人的口味,客餐要适量,若盲目上菜,狂饭暴食,花钱不少,效果也不好,容易把客人搞得疲惫不堪。

20.如何做客?

(1)仪容要整洁、得体。衣着不一定鲜艳华丽,但要得体大方,要适合你去的场合,化妆也要根据场合而定。

(2)举止大方,礼节周全。做客最好先与主人约定个时间,一般不要在吃饭或午休时去做客;到了主人家中,应先叩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去;进去后见到人要热情打招呼,要注意尊重主人的民族习惯和个人爱好,不要只顾侃侃而谈,对什么都妄加评论;不要在主人家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瓜皮果壳;如带小孩儿前往,不要让孩子乱翻人家的东西。举止大方最起码的就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在主人家吃饭时要注意吃相,喝酒留有余地,不要失态。

(3)礼轻情意重。作客时若想给主人带点礼物,不要过多或太贵重,应带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21.如何与左邻右舍和睦相处?

(1)互助与信用。每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上大大小小的困难,这就需要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同时还要讲信用,借邻居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归还,如果一时疏忽延误了归还时间,应表示歉意。

(2)多为他人着想。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会不会别人带来苦恼。

(3)礼让与宽容。对邻居要以礼相待,平易近人,切不可视若路人。平时对邻居不要苛求,谈得来的,固然可以多接近,谈不来的,也要维持一种有距离的友好态度。一旦纠纷产生,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于邻居不合理的要求和做法,采取“有理、有节”的态度,合理地妥善地解决。

22.人类需要的营养素有哪六大类?

蛋白质、脂肪、糖、维生素、无机盐、水。

23.家庭如何做到合理膳食?

(1)家庭膳食应保持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热能来源以谷物为主,提倡混合性食物,以达到食物多样和营养素供给平衡。在日常膳食中要不偏食、不挑食,什么要吃,这样营养才全面。

(2)粗粮细粮要搭配。每天要吃富含食物纤维的食物,如杂粮、粗粮、豆类、水果、蔬菜等,多吃一些糙米、粗面,少吃精米、精面。

(3)三餐要合理。一是营养素要安排合理,二是三餐时间间隔要合理。早餐最好要选择营养丰富又易消化的食品,如包子、馒头、面包、牛奶、豆奶、瘦肉、豆制品、鸡蛋、稀饭、新鲜果汁或果酱、蔬菜汁等,也要吃点蔬菜。午餐应选用营养丰富而易于消化的食品,如米饭、米粉、面条、牛肉、胡萝卜、土豆、鸡蛋、排骨汤、鱼肉、禽肉、海带、紫菜、面包、馒头、蛋糕、蔬菜等,午餐蛋白质要多,质量要好,午餐和早餐的距离时间最好是4-5小时左右。晚餐的食品也要营养丰富、容易消化。晚餐最好少吃一点,最好不要吃得太迟。

(4)饥饱要适度。

(5)油脂要适量。人的膳食中油、脂的适当比例为2:1或1:0.7,一般每公斤体重的成年人,供给0.8克油脂即可满足人体的需求。

(6)食盐要限量。食盐用量,一般认为成年人每日要控制在5-7克左右。

(7)甜食要食少。

(8)烹调要合理。在烹调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营养素的损失。一般蒸、炖、煮等加热过程营养素损失多一些。油炸高温处理的食品,营养素损失较多,也不易消化。

(9)冷热要适度。食物美味的最佳温度,甜食在37℃时,感觉最甜;酸食在10-14℃之间感觉最好;咸味、苦味,温度越高,味道越淡;凉开水在15-17℃时,喝起来最顺口;汽水在4-5℃味道最好;夏天啤酒在6-8℃时口感最好,冬季啤酒在10-12℃时味道最爽口;果汁最佳口感温度为8-10℃;西瓜在8℃左右最甜润;热牛奶在63℃时最香;茶水在65℃最好喝;蜂密冲泡在60℃时最甜;一般饭菜在50℃左右口感最好。

(10)水果蔬菜要新鲜。

24.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吗?

    虐待行为,一般是指经常用殴打、谩骂、讽刺、诲辱、限制行动自由、有病不治疗等手段对待家庭成员,从精神上、肉体上折磨、摧残其身心健康的行为。虐待行为如果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构成了虐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儿子虐待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虐待人重伤或死亡的,当事人不告法院不予受理。由于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些由于一时的家庭纠纷引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殴行为,或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偶尔采用打骂、饿饭、禁闭等惩罚手段,应与虐待行为区别开来。前者是偶然的,如果造成伤害,构成犯罪,可按伤害处理;后者则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意识摧残受害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另外,虐待罪的对象必须是同一家庭生活的成员,行为人对被害人有抚养、扶养或者赡养的义务。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如师父虐待徒弟,则不能按虐待罪处理。

25.什么是遗弃罪?对此如何处罚?

    法律规定,构成遗弃罪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遗弃的人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二是遗弃人对被遗弃人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但拒不扶养,而且情节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继父母和有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都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规定,依法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构成了遗弃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由于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致使被遗弃人的生活陷于困境,不得不流浪乞讨,或者造成精神失常和病残等严重后果的,都属情节严重,遗弃人应负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法律上应负扶养义务而拒不扶养、情节一般的,或者享有扶养权利的人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不是必须接受扶养的,那么遗弃人都不构成遗弃罪。对于仅有一般遗弃行为有当事人,人关部门应责令其悔过改正,可不予处罚。

26.结婚一定要登记才算合法吗?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可见结婚不仅必须具备《婚姻法》所规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发给结婚证,婚姻才是合法。那种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正式夫妻,登记不登记无所谓的想法都是违反《婚姻法》的,是违法婚姻。

    对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已同居的,可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经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应解除其非法婚姻关系,在双方达到结婚条件后再行登记结婚。对个别故意违反《婚姻法》,并非法同居的,则责令其分居,并视情节轻重,适当给予处罚。但对非婚生子女,则予以保护,不得歧视。

27.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反悔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而“取得结婚证,既确立夫妻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男女双方经过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即使事实上并没有同居生活,同样也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或一方反悔,都应经过离婚程序,婚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 

28.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考虑哪些问题?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衡量可否离婚的法定条件,也是判决离与不离的关键。

    要正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感情。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夫妻感情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感情。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夫妻感情首先要判断婚姻双方是否有爱情基础,夫妻双方是否相互喜爱、相互关心。若夫妻双方没有感情或感情已破裂,则夫妻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在婚姻纠纷中,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要根据各方面情况,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要把握住四个方面:一是婚前基础是否牢固;二是婚后夫妻感情的发展变化状况;三是夫妻之间闹纠纷的真正原因;四是夫妻双方有无和好的可能。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把握住这四个方面,做深入的调查分析,就可以做出恰当的判断。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根据上述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四个方面作出调查和分析,并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先进行调解,当调解无效时,则进行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主要是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最后做出离与不离的判决。

29.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怎样判决?

    男女双方能否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能否恢复和好。这要从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夫妻关系的现状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意见不一致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接受离婚诉讼后,应当进行调解。对某些感情尚未破裂,一方又坚持要求离婚的案件,除司法人员外,还可以请有关行政组织、党团组织、妇联、诸亲朋好友来做思想工作。如果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纵然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也应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法》第25条又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对于无调解和好可能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夫妻双方应准予离婚。

    总之,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并不取决于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根据“感情是否确实破裂”的事实,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30.人民法院怎样处理第三者插足离婚案?

    因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案情比较复杂,这时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的原则是: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首先必须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及第三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这种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既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使他们主动断绝不正常关系。

    在上述基础上,然后调解夫妻关系,使他们重新和好;若有过错一方或第三者拒不接受批评,不肯悔改,则勒令第三者退出,用法律手段帮助排除第三者,或建议有关组织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尚未破裂,双方又有和好的愿望的,则要着重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若夫妻双方婚姻基础不好,如包办婚姻,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而与第三者建立了真正的感情,虽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的。

    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一些因第三者插足引起婚姻危机的夫妻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制造事端,或虐待另一方,情节恶劣的话,法院不但不会轻易判离婚,而且要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3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但对抚养子女问题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发给证书。所谓“对子女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就是男女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对子女的利益作出切实的妥善安排。

    这里要明确指出的是: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归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都有要求子女尽赡养扶助义务的权利,而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互相推卸抚养责任是违法的。双方都争着要抚养孩子,从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角度上看,是无可指责的。但孩子毕竟只能随一方共同生活,这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婚姻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从法律上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因此,当离婚的夫妻双方在抚养子女的问题上发生争执时,如果是抚养哺乳期内的子女,应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随父随母主要应根据子女利益来确定,既谁抚养子女真正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有利于子女的根本利益,孩子就归谁抚养。

  总之,在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应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