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职字〔2026〕36号)、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6〕9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6年度平定县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平定县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县各类型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领域(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任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4.违法或失信人员;
5.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范围: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地质勘测、测绘、国土工程专业、林业工程专业、机电专业、化工专业、纺织工程、轻工专业、建设工程专业、冶金工程、矿山和能源工程、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广电工程专业、快递工程以及其他由于新行业发展产生的新的工程技术专业。详细专业细分见附件1。
申报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且申报专业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照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申报,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诚实守信;热爱本质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
(三)任职年限要求
1.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须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申报技术员:须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关于聘任时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时间为准。学历和业绩成果取得或完成时间截至评审材料收审期内。
关于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从原职称系列专业工作岗位,转移至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作岗位后,须进行转系列(专业)评价。转系列(专业)者,若原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原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在新的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转评同级别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取得同级别工程系列初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起合并计算。转系列(专业)只能平级转换,不能又转又晋升。转系列(专业)的程序同正常晋升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变动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变动前不一致,则需在现专业技术岗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变动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变动前一致,可直接申报,且变动前的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在晋升时可继续使用。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职称初定,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工程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职称。
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四)考核要求
正常晋升人员,须在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内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须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不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技术员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4次(本科不少于1次,专科不少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次,中专不少于4次)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未建立考核制度的,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五)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6〕第72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每年30个学时公需科目培训的阳泉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并由单位及主管单位盖章。
(六)工作能力要求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2)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初、中级工的工作。
(七)业绩成果条件要求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符合下面要求:
(1)在任技术员期间,参加过相关专业项目建设或课题研究,有协助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经历。参与完成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材料一项以上。
(2)高技能人才任高级工以来,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专业知识,高质量完成本岗位技术技能工作,获大型企业中厂(或中小型企业)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参与完成技术攻关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推广项目等1项以上。
(八)学术技术条件要求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1篇专业技术报告。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内。
(九)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学术能力条件:
助理工程师:(1)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初、中级工的工作。(2)任中级工以来、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专业技术知识,高质量完成本岗位技术技能工作,获大型企业中厂(或中小型企业)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参与完成技术攻关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推广等1项以上。
四、申报评审程序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流程
1.个人自主申报。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要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对照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条件中哪些申报条款;是否按规定履行民主评议程序,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逐级申报审核:
(1)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由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向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申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报送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送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人事档案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现在工作单位所在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职称申报“三公示”制度
用人单位必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齐全,公示程序不符合规定,公示有异议或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对已审核和评审通过的申报人,一经核实,未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的,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或撤销其职称。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评委会将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通报批评。 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材料不全或者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拒绝接收。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
严格落实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双承诺制”。申报人员须承诺所提交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严格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学术、业绩成果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违规行为,评委会将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通报批评。
六、送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供个人申报档案袋(需在封面填写好个人相关信息)。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分别胶装成册)
2.《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胶装)(除填写登记表外还需提供单位各年度考核表原件,只限事业单位)。
3.《平定县工程系列初级评审综合考评表》一式 15份,表格内容必须打印,打印纸张规格为A4纸,单独报送,不得与其它资料合并装订。
4.平定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
5.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承诺书
6.推荐报告。
7.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限,1份)。
8.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9.由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
10.三公示鉴定意见。
11.阳泉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卷宗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三公示等内容申报时,需提供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原件退回本人。
相关复印件装订成册(在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胶装成册)。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表格样式打印装订。
2.大专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3.任职年限按实际年度实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3.申报时间及邮箱地址
自发文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资料报送地点:县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县综合办公大楼227办公室,联系电话:6188630)。相关资料下载邮箱:pdxjxjbgs@163.com,密码:jxj6188620.各单位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平定县工信和科技局 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