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平定婚俗”

来源:平定县融媒体中心专题部        发布时间:2025-01-15 15:51

平定婚俗产生于宋元时代,发展定型于明清时期。在近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平定婚俗与当地的民间音乐、歌舞、文学艺术、手工技艺,以及社会信仰、伦理道德观念融为一体,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长期以来,它已成为当地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

光绪版《平定州志》对平定婚俗的礼仪有专门的记载。书中讲道:“婚姻为人伦之始,仪礼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朱子家礼略去问名、纳吉,则止四礼,平定更略,沿旧俗而已。”

平定婚俗一般按照议婚、下帖、下财礼、请期、迎亲、谢婚六道程序进行。其中更为注重的是长幼有序,礼尚往来。平定婚俗与各地民间婚俗一样,都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的演进,在原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地除旧布新并赋之以时代特征加以传承、发展的。近现代的平定婚俗,一般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的习俗。它既结合了当地文化与风俗的特点,又传承、细化了喜庆热烈的礼仪程序,具有古朴而丰富的内容,深受民众欢迎。该项目于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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