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平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来源:平定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6-01-10 12:55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平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0日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平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平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十五五”规划及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融入京津冀和山西中部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先行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县域典范区、农文旅康品质提升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5大发展定位,锚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提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美丽平定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安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6大发展目标,聚焦产业转型、项目建设、改革创新、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谋划发展,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工作,以更加优良的作风狠抓落实,努力在服务国家和省市发展大局中展现平定担当作出平定贡献。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平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目标、凝心聚力,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定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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