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平定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6-01-10 13:07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6年1月10日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建强所作的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优检察业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开创平定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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