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平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平定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6-01-10 13:47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平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6年1月10日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健所作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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